好的庭审与美的视听感受

时间:2012-12-11 09:38:15

古人云:“至美素璞,物莫能饰也;至贤保真,伪文莫能增也。”好的庭审,依靠的不仅仅是规范的司法礼仪、紧凑的开庭节奏、准确的焦点把握、公正的庭审氛围、正确的法律适用,还应当是带来美的视觉和听觉感受的和谐与顺畅。

    时下,在身边或电视、网络上常看到一些案件庭审过程,程序虽紧凑,但视听感观差别很大。有的情理法结合,让人信服;有的道尽千言,苦心解说,仍难以案结事了。有的循序渐进,前后承接,令人舒坦;有的按部就班,稳步推进,徒使人心生倦意。有的真诚相待,真心劝解,启人心性;有的严肃中立,只言片语,给人以意犹未尽之感。凡此种种,启示我们,要想庭审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就要有美的视觉和听觉。

    美的视觉和听觉,是让纠纷当事人感受司法公正的“定位仪”。美的视觉也好,美的听觉也罢,关键在于美。美,就是好。美的视觉就是看得舒畅;美的听觉就是听得和悦。看得舒畅,才能入眼;听得和悦,才能入心;入眼入心,才能自信。舒畅,体现在庭审程序规范、法官言行举止得当、态度不偏不倚、当事人权利充分行使;和悦,取决于话说得明白,理辨得清楚,法析得透彻,道理滋生在人心,让人心服口服。卡尔·马克思曾说过: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好的庭审,决定于法官的人民性。这要求法官深入基层,熟悉民生,“把群众放在心上”,培养起尊重群众、帮助群众、服务群众的意识。只有这样,庭审过程才不会脱离群众,受到群众的认可,并让群众感受到司法公正的阳光。

    美的视觉和听觉,是引导案件当事人化解矛盾的“指向标”。美的视觉和听觉,之所以称它美,显现在真实,根本在公正。真实是美,公正也是美。庭审过程的真实、自身话语受倾听的真实、法官秉公执法的真实、证据查明的真实等等,能让纠纷当事人在感受美的过程中认知和获取公正。正是有了“感观的公正”和“看得见的正义”,当事人才会感受到地位、权益的平等和公正的及时,才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说事理、道情理,摆证据、依法理,希冀自己尽早脱身于矛盾纠纷,恢复正常的工作和生活节奏。

    美的视觉和听觉,是让当事人从牢骚满腹走向理性平和的“转换器”。当前社会正处于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之中,当事人走上法院有的是为“争口气”,有的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有的确实是受到委屈,想找个说理的地方。古罗马法律格言有曰:“为了正义,哪怕它天崩地裂。”因而,在庭审中有据理力争的,有怨气难平的,有怒气冲冲的,有恶语相向的,若法官庭审节奏控制不好,或让当事人产生偏袒不公的错觉,将导致怨气加重、矛盾加深、庭审混乱,甚至出现暴力情况。而好的庭审,美的视听,能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庭的严肃、法律的威慑、法官的可敬,使他们放下心中的怨气怒气,在理性和谐氛围下有秩序地化解。

    美的视觉和听觉,在情在理在法。正是这“三在”,使美的视听具有“哲学艺术”之美,从而实现了庭审之效果:忠诚法律,公正司法,廉洁审判,一心为民,发挥司法化解社会矛盾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为维护社会和谐、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作者:洪泉寿

部门:赤坎区法院研究室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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