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时间:2020-01-21 16:47: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及《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要贯彻落实保障我院人民陪审员均衡参审,现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经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核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批,确定2020年度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法院每名人民陪审员的陪审案件上限数量是40宗案件。
特此公告。
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法院
2020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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