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态化扫黑除恶】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法院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以下简称《反有组织犯罪法》)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做好《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贯彻工作,不断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推向深入,2022年4月12日,赤坎区人民法院组织干警专题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此次学习由党组书记、院长叶辉组织,刑事审判庭全体干警参会。 《反有组织犯罪法》共9章77条,包括总则、预防和治理、案件办理、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国际合作等章。学习围绕《反有组织犯罪法》出台背景、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重要意义、保障措施等方面内容进行全面深入集中学习,结合法院审判职能,对其中依法从严惩治黑恶犯罪、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严防黑恶势力渗入基层、防止未成年人遭受侵害、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保障涉案单位个人权益等六个方面亮点进行深入探讨。 会议强调 叶辉院长强调,《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制定系统总结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验,是党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标志性成果,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必然要求,为平安中国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会议要求 叶辉院长要求要以此次学习为契机,通过设立宣传专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和加强新媒体运用等举措,进一步提升《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群众知晓率,增强人民群众对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的参与度。要将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纳入常态化扫黑除恶重点工作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提升综合运用法律打击有组织犯罪活动的能力和水平,切实肩负起维护公平正义的使命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