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民聪同志获 “湛江市脱贫攻坚先进工作者”称号

时间:2021-07-30 15:05:28

2016年新时期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以来,赤坎区人民法院深入贯彻上级脱贫攻坚政策和工作部署,迅速成立贫困户帮扶领导小组,由办公室负责人陆民聪同志作为具体帮扶责任人。该同志不负院党组的信任和重托,以高度责任心和使命感全力抓好脱贫攻坚各项任务工作,区法院的五户结对扶贫对象多次经省、市、区扶贫办的抽检,均达到省的当年预脱贫标准,并于2020年6月全部实现脱贫,得到群众的认可和上级的肯定。为此,他被中共湛江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授予 “2020年度湛江市脱贫攻坚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也是全市基层法院中唯一获得此项荣誉的干警。

扶贫先扶志,他用工作热情点燃贫困户的生活热情

面对有困难的群众,陆民聪同志深入他们的生活,了解他们真实心愿及时为他们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激励他们做些力所能及的工作,通过辛勤劳动创造美好幸福生活。张某某因患病多年久治未愈,不仅无心工作,也对生活失去信心。得知他的情况后,陆民聪同志为其争取所有医疗费用并积极陪伴治疗长达9个月,张某某身心康复后,现已积极投身工作,每个月都有稳定收入。同时陆民聪同志与新坡村委、北桥街道办联系,也为张某某的妻子就近找到一份稳定的保洁员工作,解决了这一户家庭稳定生活来源的问题。

授人以渔,他真诚助力贫困家庭实现创业梦想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陆民聪同志在开展扶贫工作时,尤其注意帮助困难群众树立艰苦奋斗、自力更生观念,开展技能帮扶、产业帮扶和创业帮扶。如林某某肢体二级残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其妻子也没有工作。陆民聪同志了解情况后与多次与村委干部入户与与林某某夫妻谈心,发现其曾有过做小生意的经历,于是鼓励他们创业做些力所能及的小本生意。经过开导,林某某夫妻二人决定创业经营水果生意,但苦于缺乏创业资金,为此,陆民聪同志及时与村委干部到林某某家商讨创业事宜,并经赤坎法院帮扶领导小组决定,给予创业启动资金8000元,帮助其在中学附近租赁一个铺面,资助其购买货架等开店的物品,实现了其夫妻创业的梦想,摘掉了贫困帽。 

陆民聪同志始终牢记坚守为人民群众服务宗旨初心,心系群众情牵扶贫工作。他数年如一日进村走访,准确了解把握帮扶的新坡村五户贫困户致贫原因及近况,为每个帮扶对象制定专项帮扶计划,尽心尽力为结对帮扶对象办实事、解难事。每逢春节、中秋等节假日期,他和院班子成员一起为困难群众送去法院的慰问和温暖。他用自己的诚和付出得到了群众的认可,用责任和汗水诠释了法院人在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事业上的奉献精神和担当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