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 法治化辖区营商环境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3月13日,赤坎区人民法院召开民商事审判和调研工作会议,就如何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优化辖区营商环境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做工作部署。党组书记、院长林保南、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宇、党组成员陈强以及民商事审判口、研究室、政工科全体干警参加此次会议。此次会议由张宇副院长主持。
会上,张宇副院长强调,法院干警应当积极作为,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工作在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助力赤坎经济高质量发展,切实做到:
一是平等保护商事主体合法权益。在审理商事案件中,要进一步强化平等保护理念,切实保障各类商事主体能够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以优质的司法服务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切实维护市场交易公平公正。
二是强化联动全力清理“僵尸企业”。坚持区委领导,增强大局意识,积极配合区国资委清理“僵尸企业”,对涉“僵尸企业”的各类案件做到提前预判、早作研究、及时应对、妥善处理,为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整合辖区商事资源,提升市场主体竞争力,促进辖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专业化、常态化的司法保障。
三是努力提升民商事案件审判质效。全体干警应当自觉在司法实务能力和学术调研能力狠下功夫,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同时要克服办案前松后紧问题,坚决杜绝拖延办案现象。更要做到能动司法,延伸司法调研宣传职能,通过以案示法,引导商事主体强化规则意识,规范市场行为,促进市场诚信,努力提升案件审理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是防疫期间全面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对因疫情引发的各类民商事纠纷做到优先审理、优先调解,依法妥善处理因疫情引发的劳动争议以及租赁、买卖、运输等合同纠纷案件,把握好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尺度,同时借助互联网推进网上调解、网上开庭等工作,保障当事人合法诉讼权利,助力企业有效应对疫情、正常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