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奏响法院强音
媒体的迅猛发展在活跃了民主法制建设舆论环境的同时,也让法院审理案件受关注程度越来越高。人民群众的关注度高了,对于法院来讲既是一种动力源泉,同时在“显微镜”下工作,也让法律人责任感更强,压力更大。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以及新媒体资源的发展,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司法公正寄予了更高的期待,拥有了更多的途径去关注法院的一举一动并加以评判。最近一段时间,有不少案件成为了社会热点话题,如北京的李天一案,就出现了媒体与舆论一窝蜂关注的现象。这一方面会促进司法公开,但另一方面媒体的大肆渲染让案情越来越扑朔迷离,对于纯粹而神圣的判决本身来讲有所不利,加之当事人的辩护律师有意利用舆论渲染一些利于己方的观点,更有一些舆论被绑架的味道。此前的曾成杰案中地方法院在回应社会质疑时草率与不负责任的行为导致负面舆论,这样的一系列例子告诉我们,法院工作已经不能闭门造车,而要主动发出正义的声音。
想要在新媒体时代下发出法院的声音,首先必须看清楚当下法制宣传工作的社会背景。近几年来,新媒体形式不断发展,微博的出现更是让每一位用户成为了一个自媒体,成为了一个发声源,对于法院来讲自身的行为被更多无形的“眼睛”盯着,而人民群众对于司法公正公开的要求与渴望也变得更强烈。从这一点来讲,只有准确把握新媒体时代受众特点,悉心体察群众所思所盼,体现时代要求,主动传播正能量,才算有做好法院宣传工作的前提与根本。
想要在新媒体时代下拥有法院的声音,就不能有侥幸心理,杜绝不作为。社会舆论的关注会带来更大的工作压力,考虑到这方面的因素,不少法院人还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侥幸心理。但事实却是,不主动提高宣传意识的后果是,当被动地成为舆论风口浪尖的主角时,可能会付出惨痛的代价,只有沟通才能化解矛盾,只有交流才能让彼此敞开心扉打开心结。新媒体时代下“怕出事”往往更容易出事,只有做好与群众的沟通工作,积极塑造法院形象,积极地回应热点话题,每一个法院人都应该成为新闻传播者,主动出击,才能够博得大家的认可。
想要在新媒体时代下突出法院的声音,就需要胆大心细,学会如何作为。推进司法公开、实行阳光司法,依法公开信息、主动接受监督,就需要掌握方法,用正确的方式才能够传播真实有效的信息。在当下,法院宣传队伍需要多位一体拓宽宣传渠道,在利用传统渠道发布信息的同时,要积极应用网络平台和新兴传播工具,甚至可以引进类似于商业推广的一些路演、短片视频等。要千方百计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不断探索增进人民群众理解和支持政法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与此同时,还要有正确的宣传心态,面对问题既要细心,同时也不能畏首畏尾,法制宣传同样可以活泼可以搞笑,当突破、当创新时,就需要胆大,以更开放的态度面对公众。
想要在新媒体时代下奏响法院的强音,就需要表里如一,说得好更要做得好。法院宣传工作是法院队伍展示形象的一个平台,为人民群众提供了一个了解法院的窗口,一块监督法院的镜子。而宣传工作的根本目的在于坚持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维护司法权威。很显然,想要做到这些,仅仅靠说是不够的,新媒体时代下说得狠不等于胜利,往往那些说得天花乱坠却做不到位的,输得更惨。只有把宣传工作置于行动的基石上,才能够达到效果,只有说到做到,表里如一,才能够让群众满意,才能够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
(作者单位: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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