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强制搬迁 彰显司法权威
“开锁!”近日,随着赤坎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强制开锁令”的下达,一处“拍卖成交后被执行人拒不腾退”的房屋被强制执行。这已经是赤坎法院重拳出击,开展“2023春雷行动——强迁专项行动”以来进行的第21次强迁行动。
案情简介
原告中国工商银行湛江分行赤坎支行与被告叶某、王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赤坎法院依法审理,判令叶某、王某偿还借款本息。判决生效后,因二被告未按判决确定的期限履行义务,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赤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裁定拍卖被告叶某、王某名下共同共有的一处房屋。经过两次拍卖,申请人李某依法竟得上述房屋。赤坎法院作出《公告》并现场张贴,责令被执行人叶某、王某及房屋占用人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10日内腾空、迁出房屋,到期仍不履行,将依法强制腾退。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也拒不配合腾房事宜,执行法官决定对上述房屋依法强制搬迁。
执行现场
当天,赤坎法院执行干警、法警12人整装集合,前往湛江市麻章区涉案房屋所在地开展本次执行行动。
到达现场后,执行干警按照事先制定的执行工作方案,疏散围观群众,封锁执行现场,由于敲门之后迟迟无人应答,执行干警请来开锁人员强制开门。
进入现场后,执行干警有条不紊地进行腾房工作,执法记录仪全程拍摄、记录,确保执行工作的规范有序。经过两个小时的努力,腾房行动圆满完成,涉案房产得以顺利交付,有效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法官说法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下一步,赤坎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持续深入开展“2023春雷行动——强迁专项行动”,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加快执行案件的财产处置进度,严厉打击规避、逃避、抗拒执行行为,切切实实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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