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坎:司法救助解困境,撑起困难群众“暖心伞”

时间:2024-10-18 16:44:00

“谢谢法院谢谢法官,我们已经收到救助金了。要不是法官您,我还不知道可以通过司法救助来缓解没有拿到赔偿款的经济压力!感谢你们解决了我们的燃眉之急!”国庆假期后,赤坎法院的执行法官收到了当事人王某的感谢信息。


事情要从2021年说起,陈某驾驶小轿车在行驶过程中与杨某搭载着王某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杨某一级伤残、王某十级伤残。2023年4月,赤坎法院经审理判决陈某赔偿杨某866938.98元、赔偿王某216601.98元。因陈某没有按期履行,2023年8月,杨某、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通过线上查控系统及线下走访等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并对陈某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黑名单等惩戒措施,然而发现被执行人陈某却“失踪”了且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无奈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虽然案件终本,但执行法官始终牵挂着杨某、王某的困难处境,始终未放弃对该案执行线索的追踪调查,定期回访申请执行人。2024年,“终本清仓”专项执行行动开展后,赤坎法院对此案进行重新调查。

“陈某不但不赔偿,人还消失了,我们实在不知道怎么办了……”申请执行人王某抹着眼泪向执行法官诉说道。

经执行法官实地走访向杨某、王某所在村委会核实,杨某与救助申请人王某系夫妻关系,在事故后丈夫杨某终身残疾需要照顾,王某也因伤无法正常工作,仅靠儿子务农维持生活,家庭经济生活比较困难。

执行法官在进一步了解杨某、王某的情况后,认为符合应当予以司法救助的情形,“手把手”指导王某收集提交司法救助相关证明材料。执行局与司法救助办公室对接审核,并迅速移送至立案庭于2024年9月23日立案。秉持“应救尽救”“应救即救”的司法为民宗旨,赤坎法院司法救助委员会经过充分审查,于9月24日作出给予司法救助决定。

最终,30000元司法救助金在9月30日,即司法救助案件立案后7天内全额发放到位,有效缓解了申请执行人因“执行不能”而面临的生活困境。

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是一项“一头牵着民生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的民生工程。接下来,赤坎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如我在诉”理念,充分发挥司法救助对涉案困难家庭的扶危济困作用,传递司法温暖,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撰文:李怡茜 罗文意